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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来也巧,马永死的那天晚上,朱叟做了个梦。
他梦见马永穿着一身崭新的绫罗绸缎,头戴乌纱帽,脚蹬粉底皂靴,人模狗样地来到他面前,一揖到地。
“朱老员外,您的大恩大德,小的一生一世,不,是生生世世都难以报答。下一辈子,我给您当牛做马,不,当儿子孝敬您!”
朱叟醒来,觉得这梦也忒离谱了,马永那货色,给他当儿子?怕不是要气死他。
没过多久,朱叟的小妾果然怀孕了,十月怀胎,瓜熟蒂落,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。
朱叟看着襁褓里的小子,越看越觉得眼熟,尤其是那双滴溜溜乱转的小眼睛,简直跟马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他心里咯噔一下,暗道:“不会吧,不会吧,真让那小子说着了?”
于是,他给这儿子取名叫马儿,算是应了那个梦。
马儿自幼就不怎么聪明,读书认字比登天还难,先生教他“一二三”,他能写成“丁厂七”。
不过,朱叟家大业大,不差钱,硬是花重金给他请了七八个私塾先生轮番轰炸,总算让他勉强能背几句《三字经》。
到了二十岁,朱叟又托关系走了后门,硬是把马儿塞进了县学,当了个挂名秀才。
有一年科举考试,马儿也跟着去凑热闹。
考试前夜,他住在一家小旅店里,百无聊赖,看见墙上糊着几张皱巴巴的旧报纸,上面印着一篇八股文,题目是《犬之性》。
马儿闲着也是闲着,便拿起那篇文章,颠来倒去看了几遍,居然鬼使神差地给记住了七七八八。
第二天进了考场,打开试卷一看,马儿差点没乐出声来。
今年的考题,赫然正是《犬之性》!这运气,简直比买彩票中了头奖还邪门。
马儿大喜过望,奋笔疾书,把自己昨晚背的那篇文章原封不动地抄了上去,连标点符号都没改。
结果你猜怎么着?他居然考了个优等,直接中了举人!
主考官批阅他的卷子时,连连赞叹:“此文见解独到,鞭辟入里,尤其是那句‘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,除了拆家的时候’,简直是神来之笔啊!”
朱叟得知儿子中了举,高兴得差点当场表演一个后空翻,大摆宴席三天三夜,庆祝家里祖坟终于冒了青烟。
马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上了举人老爷,混吃混喝又过了几十年。
直到六十多岁,朝廷实在是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了,才想起犄角旮旯里还有他这么一号人物,便补了他一个临邑县训导的肥差。
这训导,说白了就是县学里的教导主任,管着一帮半大不小的熊孩子学生。
马儿当官数年,没交下一个真心朋友,倒是练就了一身“见钱眼开,无钱变脸”的绝活。
谁要是提着礼物来拜访,他立马笑得跟朵菊花似的,嘘寒问暖,亲切得像你失散多年的二舅。
谁要是空着手来,他立刻板起脸,官威十足,说话的语气比西伯利亚的寒流还冷。
县太爷有时也看不下去,劝他对待那些犯了点小错的学生,意思意思罚抄几遍书就行了,别搞得太难看。
马儿嘴上答应得好好的,转过头就变本加厉。
他对待学生,那叫一个心狠手辣,残酷掠夺,简直比对待江洋大盗还凶残。
罚款的数目,从一两银子涨到十两,再从十两涨到一百两,不把学生榨干最后一滴油水绝不罢休。
有人来告学生的状,只要送的礼够厚,他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,把弯的说成直的,颠倒是非的本事比翻书还快。
学生们被他折磨得苦不堪言,怨声载道,私下里都叫他“马扒皮”。
马儿年近七十,吃得脑满肠肥,体重直逼两百斤,走起路来都带喘。
他又聋又瞎,耳朵基本失聪,看东西自带马赛克效果。
即便如此,他还不忘臭美,天天琢磨着怎么把自己那几根稀疏花白的胡子染黑,显得年轻几岁。
他到处向人索要乌须的偏方神药,跟追星族要偶像签名似的。
县里有个出了名的狂生,平日里最爱捉弄人。
他听说了马训导的“爱美之心”,便用茜草根磨成粉,装在精致的小瓷瓶里,谎称是祖传秘制乌须神丹,献给了马儿。
马儿如获至宝,当晚就迫不及待地把那“神丹”抹在了胡子上。
第二天一早,他对着铜镜一照,差点没当场吓晕过去。
只见他那几根宝贝胡子,非但没变黑,反而变成了鲜艳夺目的火红色,跟庙里灵官塑像的红胡子一模一样,在晨光下闪闪发光,格外醒目。
马儿气得浑身发抖,七窍生烟,当即暴跳如雷,下令全城通缉那个胆大包天的狂生。
可惜,那狂生早就算到他会发飙,连夜就卷铺盖跑路了,连个鬼影都没留下。
马儿抓不到人,一口恶气堵在胸口,上不去也下不来。
他越想越气,越气越想,整天对着镜子唉声叹气,食不下咽,寝不安席。
就这么郁闷了几个月,马儿终于因为愤恨气结,两眼一翻,腿一蹬,追随他爹朱叟去了。
据说他死的时候,那把红胡子依旧鲜亮如初,成了临邑县一道经久不衰的“风景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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