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8章 发卖女儿当童养媳,为什么“我”到最后嘴脸都变了?(1 / 2)

“过了一年多,女儿的小脚还没完全成型你就把她卖给了那户人家,那天得了不少钱。”</p>

“你洋洋得意请牌友去饭店搓了一顿,你日日在大烟馆中醉生梦死,外界权利的争霸你方唱罢我登场,一睁眼满清的皇帝下台了。”</p>

“新的政府要男的剪辫子,女的不准裹小脚,你一听说就握住大烟杆从榻上翻身起来。”</p>

“这怎么行?”</p>

“我还有个二女儿呢!”</p>

“你把辫子剪了,却和一堆人为裹小脚的事情跑去新政府闹,你读过不少书,口才了得,一通侵犯自由和权利闹得政府的人也反驳不了。”</p>

“而这时候你的小女儿才四岁,本来要再过一两年裹小脚的,但你怕日后有变故,回家后就把小女儿抓在怀里。”</p>

“小女儿还懵懂天真,难得你抱她,她怯生生地依偎在你的怀里......”</p>

“可突然,你抓住她的小脚把她四个小脚趾往里狠狠一掰,脚骨仿佛要被撕扯断裂,女儿哇的一声喊的地动山摇撕心裂肺,你找了块布把脚紧紧缠上。”</p>

疼女儿的人家听到这里就听不下去了,捂住小娃娃的耳朵不想让她听到如此残忍的话语。</p>

这爹真不是个好东西。</p>

女儿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,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反人类去裹脚?</p>

脚趾硬生生的掰断。</p>

前朝的老百姓更是不理解这种畸形病态,如此疼痛哪怕是成年男子都不能忍受吧?</p>

更何况那么小的娃娃。</p>

而万朝的妇女姑娘听得别提有多难受,没有裹脚陋习的朝代骂骂咧咧,有裹脚文化的朝代只能悲哀哭泣。</p>

她们的命运何尝有什么区别。</p>

一辈子忍受钻心的疼痛,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。</p>

可悲的是故事还在继续,真实的例子又有多少条呢...</p>

“等缠到第二只脚时她早已哭到干呕,女儿涨红着脸手脚不停乱踢乱抓,但你早已铁石心肠,手上动作越缠越紧,任她拍打挣扎也不为所动。”</p>

“小女儿此后再也没有蹦蹦跳跳,面上的笑容也少了,时不时喊着要姐姐,你娘子也时常抱着二丫想念着大丫...”</p>

“娘子让你去探一探,你嘴上应了却从来都没去过。”</p>

“有一天,你邻居跑来说那家傻儿把大丫给打死了!”</p>

“你娘子听后晕了过去,你咬着牙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,带着狐朋狗友气势汹汹的杀上那户人家!”</p>

难道他还想.....?!</p>

再赚女儿最后的人血馒头钱?</p>

“八九岁的小姑娘失去了鲜活,如破碎的洋娃娃一般躺在那儿,那户人家也自知理亏,被你带人一威吓不仅低声下气道歉还赔了一大笔钱。”</p>

“你满意地收了钱,用破布裹着大丫扔到了乱葬岗。”</p>

众人:“......”</p>

“回到家,娘子呆呆地坐在门槛上等你,眼泪在她脸上冲刷了一道道干枯的河床,她问你孩子在哪里?”</p>

“你觉得有些心虚,从钱包袋里拿出两枚银元丢给她。”</p>

“晚上,你心里不舒爽,也没心情拉皮条就出门抽大烟了,等你回来打开门,一双小脚在横梁悬挂着......”</p>

“你忧心如焚惨颤抖着手把人放了下来,一探鼻息,已经没气了。”</p>

“你意识到,又失去了一棵摇钱树。你气到拼命抽她耳光,当天晚上你就把她扔到了乱葬岗。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