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子过得真叫一个苦,明蓁到此时才真正体会到“贫困”的含义。但她却一点儿都不觉得苦,或者说,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能吃下这样的苦。吃得好,睡得香,二姨娘再也无法进入到她的梦里搅扰她了,因为她已经不再在意二姨娘了。</p>
明蓁方知,苦是一种很主观的感觉。从前锦衣玉食,但心中的那一分蚀骨之苦,无人知晓,所以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。但因为芳菲和曾小四,劈开了她从前团花簇锦却浑浑噩噩的混沌,她忽然有了人生的动力,找到了活着的意义。</p>
忙了一天,到了家里,人累得往床上一摊,呼呼大睡,不问世事。难怪寻常人所思所想,也不过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,这样触手可及的东西,或许才是真的幸福。</p>
明蓁在码头上干活,开始是卖苦力,后来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辛苦自己。她识字,工友里有谁要读信写信什么的,明蓁都会主动帮忙,为自己攒了不少人缘。她自然不会告诉别人,她是家道中落的官家小姐。只说是死了亲娘,不想被后妈发卖,才逃出家门自己讨生活的,这样又博取了不少同情。</p>
虽然也有背后嘀咕她的,还有人见她是个女子起了歪心思的。明蓁知道,身在虎狼环伺的境况,不是要一举消灭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,而是抓住一个往死里拼,让所有人都看到,招惹到她的下场。虽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,明蓁也毫不在乎。果然她那股不要命的疯劲儿,别人也怕。大家都是来混饭吃的,谁也不想惹什么麻烦事,丢了小命。</p>
这样做扛工并不是长久之计,明蓁细心观察了一阵子,便开始有意识同工头套近乎。那工头老邓四十来岁,虽然整日里粗声粗气,骂这个、踢那个,倒也没什么坏心。老邓虽然在码头混了许久,但明蓁发现他也就识得几个大字,便抓住机会主动帮他写单子。</p>
时间一久,老邓也会喊她帮忙对账。有一回明蓁替老邓看出一笔错账,保住了他的饭碗,因此对明蓁也格外照顾起来。</p>
这一日老邓把明蓁拉到一边,问她:“丫头,可愿意去书铺里做伙计?”</p>
明蓁一问工钱,比做扛工要少许多,面上便迟疑了一下。</p>
老邓自己也有个姑娘,总觉得女人家在码头不是个正路,便是劝道:“那书店的东家,我认得许久了,是个正经的读书人。他店里原先的伙计家里死了爹,回乡去了。他找了几个伙计,都不称心。你想啊,又要识字的,手脚也干净利索,谁愿意去卖书?我想着你总归是个姑娘家,不如去试试。虽然挣得不多,但起码不用风吹日晒雨淋,也比混在码头里的粗人强。”</p>
明蓁问了书店的地址,略一思忖,算着芳菲也快临产了,那小书铺子离她们的住处也近,万一有什么事也来得及周全。她谢过了老邓,择了一日便去书店里见工。</p>
那书铺门阔三间,在富顺大街上,地理位置倒也不错。这条街上南纸店、笔墨店也有好些家,明蓁从前跟着明太太来过。明太太写字只爱用洛州最好的南纸铺店雅墨斋里的纸,因为那家朱丝格子打得最好。明蓁还特意跟纸店里的伙计学过一阵,后来也常常自己打朱丝格送给明太太。</p>
原以为店主会是个老先生,不承想竟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。那人姓温,叫温瑞卿。人如其名,温文尔雅。只是瞧着身体不大好,说一会儿话就要咳嗽几声,喘几口气。</p>
见到明蓁时,温瑞卿也愣了一下。但老邓推荐的人总不会错,便问了她些问题,明蓁应答都很得体,人看着也算机灵。</p>
明蓁瞧出他的顾虑,“温先生是担心我做不来粗活吗?不怕您笑话,我在码头上干过一阵扛工的,搬书、码货都不是问题。不如这样,我在您这里先试做十天,若您满意就留我,若不满意,您再找其他的人。”</p>
两人正说话间,外间门被人推开,有客人走了进来。明蓁也不待他交代,径自走出去招呼客人。</p>
那客人拿了一卷画轴,是来寄卖画的。时人书画往往在笺扇庄出售,而古人的书画都在古玩店售卖。明蓁没想到这样一间书店也帮着售画。</p>
温瑞卿也走出来,那人将画展开,自夸道:“这可是元人周明浦的真迹啊!要不是急着用钱,我也不会拿出来寄卖。”</p>
温瑞卿点点头,问他要卖多少,那人伸出三个指头。</p>
明蓁探头看了一会儿,却是微微一笑,“先生,这怕不是真迹吧?”</p>
那人瞪起了眼,“你懂什么,可不能瞎说!”</p>
明蓁伸手一指,“这应是近人临摹,不过水平还算不错。但这里应是被人裁去了作者名,又做了旧……”</p>
待到送走这位客人后,温瑞卿便决定将明蓁留下了。</p>
这文通书店,前店后宅。后宅里有个照顾温瑞卿的老妪贺婆婆,话不多,也不怎样往前面去。明蓁随着温瑞卿熟悉了几日书店的日常运营,很快就上了手,能独当一面了。</p>
温瑞卿对生意也不怎样上心,似乎也不以赚钱为目的,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房内读书写字。明蓁在书店里做了月余,每回对账都犯嘀咕,这书店不过勉强收支平衡,有时候还亏钱,不晓得他是如何支撑下去的。</p>
这一日明蓁拿了账本给温瑞卿,温瑞卿一边看账本一边问:“在这里做工可还习惯?”</p>
明蓁点点头,忽然道:“温先生,我家姐姐快要临产了。这里做工,虽然工钱不多,不过我实在又很喜欢……”</p>
温瑞卿抬头,以为她要涨工钱,想着这样的称职的伙计,就是涨一些工钱也是应该的。</p>
没想到明蓁却是道:“我盘点库存的时候,看到您店里放了好些寄卖的画,我瞧着良莠不齐,也一直无人问津。温先生,您看看这样如何,我的工钱还按您开始给的算,但是那些积压的画,我想办法给您卖了。除却成本,我卖出去的咱们五五分账如何?”</p>
温瑞卿唇动了动,本想说什么,可最后一阵咳嗽上来,只能点点头,“行吧,你看着办。”</p>
做店伙计最需要吃苦耐劳忍气吞声,芳菲开始担心明蓁受不了委屈,做不来这样的活计。可明蓁却完全放下了身段,无论是顾客,还是邮局、印刷厂、笺扇庄……各色人等都应付得来,连人面都广了。</p>
听说画扇面赚钱,她便托人接了单子。白天看店,晚上回去和芳菲一起画扇面,挣些小钱。小日子过得平平淡淡,却又有滋有味。</p>
芳菲最近感到肚子整日垂坠着,肚皮一阵一阵发紧。找有经验的妇人瞧了,道是孩子入盆了,想来就快生了。两人既激动又有点担心。好在同院里有个陈妈是做稳婆的,到时候也不用费心跑太远请人。</p>
只那陈妈看过芳菲,悄悄将明蓁拉到一旁,“我瞧着芳菲姑娘个子小,盆骨窄,又是头一胎……姑娘你有点心理准备,怕是不大好生。”</p>
明蓁心里莫名慌了起来,问了好些助生的法子,暗自准备起来。她找温瑞卿预支了一个月的工钱,买了只母鸡,每日里好吃好喝地伺候着,要攒下鸡蛋坐月子用。连鸡屎也不觉得臭了,每天捡鸡蛋就像捡钱一样快活,芳菲直笑她孩子气。</p>
芳菲的肚子日渐垂重,走几步就要喘气。明蓁这阵子连扇面也不画了,陪着她散步,笑着道:“你这病歪歪的样子,倒是和我那东家能配成一对儿。”</p>
芳菲嗔她,“总听你说东家好,那回头我去帮你掌掌眼,看配不配得上明小姐?”</p>
明蓁撇撇嘴,“嫁他没几天怕就要做寡妇了,回头还是跟你作伴儿。两个寡妇,说出去好听是不是?”两人相视一笑,笑成一团。</p>
为了多卖出画,明蓁绞尽脑汁,甚至站到店门口吆喝。她眼睛毒,一看便知道过路的人里,谁会是潜在的客人,便拿着画主动兜售。那贺婆婆有时候买菜回来瞧见了,都忍不住对温瑞卿道:“那丫头怕是掉进钱眼儿里去了吧!”</p>
温瑞卿本在写字,放下了笔,披衣出去。店门口明蓁正展着一幅画给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看,离得远,听不清她在说什么,只看得到那两瓣粉盈盈的唇儿翕动,一刻没停过。最后那男人真就买了她手里的画。明蓁引着他进来,收钱开票,十分地利落。</p>
她一双眼睛盛满了笑意,看得他也情不自禁跟着笑了笑。</p>
这日明蓁下了工,收了摊子,上好了门板,正准备回去,温瑞卿忽然到了前面来。</p>
“温先生,是不是还有什么吩咐?”明蓁擦着手问。</p>
温瑞卿摇摇头,把手里提着的一包东西给她,“你姐姐不是快生了吗,我这里有些补品你拿去。”</p>
明蓁接过来一看,里头包着些人参和花胶。“呀,这样贵重的东西,我不能收。”</p>
温瑞卿却是淡淡一笑,“不是特意买的。都是我先前养病买来的东西,不过我这病用不上这些,放着也很浪费。”</p>
明蓁晓得这是个好人,也不再推辞,谢过了他拎着东西走了。</p>
夜里的风卷着说不出名的花香拂到她脸上。路过炒货店,她驻足站着看了一会儿,那些食物的香气一股脑儿地往鼻子里钻。从前怎么没注意到这些小零嘴会那样诱人呢?好像人非到了穷途末路,才能明白从前不屑一顾的一切是多么的珍贵吧?</p>
她想芳菲昨夜半梦半醒间呢喃,说想吃天香楼的明炉烧鸭。芳菲从前也是吃素多、吃荤少的,现在却是特别馋肉吃。</p>
明蓁看了看天色,此时天香楼应该也快打烊了。她记得那酒楼向来不卖隔夜菜,到了快打烊时不少东西就作价卖了。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,索性过去买半只回来给芳菲补补身子。</p>
自出事后,明蓁还是头一次来天香楼。迈进店里一看,跑堂的和柜台上的掌柜都不是从前的那几个了。此时客人已然不多了,伙计见她进来,上前招呼。</p>
明蓁要了半只烤鸭打包带走,等着取东西的时候,在墙上挂着的菜牌子里看到了“东坡肘子”。忽然想起来,明天上工的时候路过肉铺,应该让卖肉的刘伯把猪手给她留着。听那些妇人说,黄豆猪手能发奶。芳菲那样精打细算过日子,应该是不会请奶妈的,她要自己喂。</p>
她正兀自想着奇奇怪怪的心事,忽然听到身后有衣物窸窸窣窣的声响在靠近,然后停在了不远处,接着是一个不确定的声音,“明蓁?”</p>
明蓁一整日的好心情,就像落进灰里的白糖糕,一下给毁了个干净。她不愿意回头,继续看着那菜牌子,看到“臭豆腐”三个字,想着倘若面前就有一盘,那她肯定就毫不犹豫地扣到身后人身上。但她忍住了。</p>
伙计包好了东西,拿过来给她,“客官,您的东西包好了,您慢走,下回再来啊。”</p>
明蓁付了钱,提着油纸包转身要走。身后人追了上来,这回语气更肯定了一些,“明蓁……”</p>
明蓁的火气噌地窜起来,转过身就把鸭子砸过去。沈彻一偏头躲开了,也看清了她的满布愠色的面庞。</p>
两人都是短发,沈彻穿着西装,明蓁穿着半旧的灰布袍褂。两人面对面站着,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。好像从前已经是前世,他们如今都已经再世为人了。</p>
沈彻牵了牵唇角,眼前的女孩子比那时候黑了些、瘦了些。眉眼之间那份英秀,却依旧那样独特。</p>
沈彻身边随从模样的人见主人受到了冒犯,正要上前理论,被沈彻一抬手制止了。</p>
明蓁扔完东西就后悔了,心疼那半只鸭子。她冷冷瞪了沈彻一眼,从他身边走过去,蹲下身去捡那鸭子。油纸包散了,切了块的鸭子掉了一半在地上,弄脏了。明蓁吹了吹灰,把鸭子一块块捡起来,再裹起来。</p>
沈彻忽然觉得明蓁好像在他心上插了一刀。他也蹲到她面前,“这些日子,你去哪里了,我一直在找你。”</p>
“找我?找我接着喝合卺酒吗?”</p>
沈彻一噎。他顿了顿,温声道:“明蓁,我们坐下谈谈行吗?”然后转头吩咐那个随从,叫他让店家准备一个食盒,装上卤菜。</p>
明蓁站起身,居高临下地冷眼盯着他,“沈彻,你不会忘了我们有杀父之仇、破家之恨吧?”</p>
沈彻也站起身,垂望着她,“你恨我,我知道。不过,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。”</p>
虽不是饭点,但有些人来人往,确实不是说话的地方。明蓁倒真想看看,这人是如何狡辩的。</p>
两人进了间雅室,沈彻问她要不要先吃点东西,明蓁很不客气地点了一桌菜。饭菜摆好,明蓁不待招呼便动了筷子,吃饭的样子也不复当年的文雅。</p>
他看到她双手的肌肤变得很粗糙,像家里女佣的手。只有她低头吃饭的时候,从露出的那截细白的脖颈处,才能寻到当初高门千金的一点影子。</p>
“别着急,慢慢吃。”</p>
明蓁瞥了他一眼,“有话快说,有屁快放,爷没多少工夫陪你耗着。”</p>
她拿起一只大虾,残暴地揪掉了虾头,剥皮塞进嘴里,使劲儿嚼着。将虾肉同突如其来的一丝心痛一起嚼烂了咽进了肚子里。</p>